说到高空抛物,不管因为什么原因,不管抛下去的什么东西,不管有没有砸到人,有没有砸到东西,只要高空抛物就有可能涉嫌犯罪,在刑法修正案十一里,有一个专门的罪名就叫高空抛物罪。

林某,42岁,住在北京市海淀区,2021年5月,因涉嫌高空抛物罪,林某被提起公诉。林某住在海淀区西三旗一个小区的五层,2021年1月29号中午12点多,因嫌楼下玩耍的孩子吵闹,林某向楼下抛掷了一块瓷砖。


据林某描述,这块瓷砖是家里10多年前装修剩下来的,当天将瓷砖扔下去后,孩子们就走了,她也就回去继续吃饭了。但在两小时后,物业带着家长来家里找到了林某。而这块被林某从五楼抛到地上的瓷砖,摔成了15块碎片,万幸瓷砖没有砸到孩子。


法庭上,林某说没考虑到家长的心情,将心比心,作为家长,孩子在楼下玩,有人从5楼往下扔瓷砖,家长这心里得多担心,多害怕。高空抛物,这个话题我们之所以反复说,就是因为高空抛物没砸到人是万幸,一旦砸到就非死即伤。

为了保护大家头顶上的安全,在2021年3月1日施行的《刑法修正案(十一)》中,专门规定了高空抛物罪这样一个罪名。高空抛物,随手一抛,带来的有可能是对他人的伤害,以及自身面临的牢狱之灾。

最终,林某犯高空抛物罪,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,罚金人民币3000元。

记者:王英博摄像:沈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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